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(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简介)

大家好,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,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始源于新中国成立以前。1948年9月,人民解放军解放菏泽城,现菏泽地区辖区分属冀鲁豫区行署第二、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。第二、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各县政府设立司法科,从事司法工作,属冀鲁豫人民法院辖区。1949年8月,平原省建立,同年9月,设立平原省人民法院菏泽分院,从事现菏泽辖区内的人民司法工作,是为起源。2001年2月,菏泽撤“地”设“市”,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。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60余载,历任9位院长,几次分合,几易名称,几经撤建,创业之艰,守业之难,尽在其中。目前,菏泽中院辖牡丹区、曹县、定陶、成武、单县、巨野、郓城、鄄城、东明8县1区和经济开发区法院,共10个基层法院,47处人民法庭。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员213人,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1.1%,其中博士在读1人,硕士53人。

本文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简介就讲解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免责声明:本文为转载,非本网原创内容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